【药物核心信息】
中文名: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
商品名:乐卫玛/Lenvima/Lenvaxen
中文别名:仑伐替尼、乐伐替尼
剂型与规格:口服胶囊
规格:4毫克*30粒/盒 10毫克*30粒/盒
生产厂家:Everest Pharma Ltd(孟加拉珠峰制药)
药理作用:抑制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 (VEGFR1-3)、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 (FGFR1-4)、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受体α (PDGFRα)、RET和KIT等多个靶点,从而抑制肿瘤血管生成和肿瘤细胞增殖。
【适应症】
1、肝细胞癌(HCC)
用于治疗不可切除的肝细胞癌成年患者。这是仑伐替尼的核心适应症之一,可作为一线治疗方案。
2、分化型甲状腺癌(DTC)
用于治疗局部复发或转移性、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成年患者。
3、肾细胞癌(RCC)
与依维莫司联用,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血管内皮生长因子(VEGF)靶向疗法的晚期肾细胞癌成年患者。
4、子宫内膜癌(EC)
与帕博利珠单抗联用,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全身治疗后疾病进展、不适合根治性手术或放疗的、非微卫星高度不稳定(MSI-H)或错配修复缺陷(dMMR)的晚期子宫内膜癌成年患者。
【用法用量】
适应症:推荐剂量 (口服,每日一次) 关键说明
1、肝细胞癌 (HCC):按体重给药:≥60 kg者 12毫克;<60 kg者 8毫克。
用于不可切除肝癌的一线治疗。
2、分化型甲状腺癌 (DTC):24毫克 (例如:2粒10mg + 1粒4mg)
用于放射性碘难治的局部复发或转移性进展性DTC。
3、肾细胞癌 (RCC):联合用药:与依维莫司联用为 18毫克;与帕博利珠单抗联用为 20毫克。
①. 与依维莫司联用,用于既往接受过抗血管生成治疗的晚期RCC。
②. 最新进展 (2024):与帕博利珠单抗联用,已证实可用于晚期非透明细胞RCC (nccRCC)的一线治疗。
4、子宫内膜癌 (EC):20毫克 (联合帕博利珠单抗)。
用于特定类型(pMMR或非MSI-H)晚期EC的后续治疗。
通用服药指导:
服用方法:每日固定时间口服,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。应整粒吞服,吞咽困难者可溶于少量水或苹果汁后服用。
漏服处理:若漏服,且未超过12小时,应尽快补服;超过12小时则跳过,按原计划服用下一次剂量,切勿补服双倍剂量。
手术前后:择期手术前至少停药1周;大手术后至少2周,且需伤口基本愈合方可恢复用药。
【重要警告与注意事项(剂量调整指南)】
仑伐替尼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,需严密监测并根据下表进行管理:
不良反应/情况 处理与剂量调整建议(根据严重程度分级)
高血压:非常常见,治疗前需控制血压并定期监测。3级高血压(经最佳降压治疗仍持续)需暂停用药,控制后降低剂量恢复;4级则永久停药。
心功能不全:治疗期间监测心衰症状。出现3级需暂停并评估;4级则永久停药。
肝毒性:治疗前及期间定期监测肝功能。出现3-4级肝损伤需暂停,评估后决定减量或停药;肝衰竭则永久停药。
蛋白尿 :治疗前及期间监测尿蛋白。24小时尿蛋白≥2克时暂停用药;恢复后减量恢复;出现肾病综合征则永久停药。
胃肠道穿孔或瘘管:发生任何级别的胃肠道穿孔,或3-4级瘘管,均需永久停药。
动脉血栓栓塞事件:发生任何级别事件均需永久停药。
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 (RPLS):出现症状(如头痛、癫痫、意识模糊等)需暂停用药,完全缓解后可考虑减量恢复或停药。
QT间期延长:治疗期间(尤其有风险者)监测心电图和电解质。QTc > 500 ms或较基线增加 > 60 ms时暂停用药,恢复后降低剂量。
出血事件:3级出血暂停用药;4级出血永久停药。
伤口愈合受损:可能影响伤口愈合,手术前后需按要求停药。
颌骨坏死 :治疗前建议进行牙科检查,治疗期间避免侵入性牙科操作。
胚胎-胎儿毒性:对胎儿有明确危害。育龄期女性及男性在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30天(女性)/1周(男性) 内必须采取高效避孕措施。
【不良反应】
最常见不良反应:高血压、疲劳/乏力、腹泻、关节痛/肌肉痛、食欲下降、体重减轻、恶心、呕吐、蛋白尿、手足皮肤反应、腹痛、发音困难等。
需警惕的严重但少见反应:除上述警告外,还包括严重的腹泻、甲状腺功能减退、低钙血症、胰腺炎、肾功能衰竭等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
1. 与食物及其他药物:食物不影响吸收,可与CYP3A4诱导剂/抑制剂合用,无需调整剂量。
2. 需避免的联用:应避免与明确可延长QT间期的药物联用。
【特殊人群用药】
肝/肾功能不全:轻中度不全通常无需调整剂量;重度不全(Child-Pugh C级或严重肾损伤)时,用于肾癌和甲状腺癌的剂量需降低至10毫克/日,用于肝癌则参考特定减量方案。
老年人:与年轻患者相比,未观察到总体安全性存在显著差异,但某些不良反应发生率可能更高。
儿童与青少年: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。
孕妇:禁用,基于其明确的胚胎-胎儿毒性。
哺乳期妇女: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1周内应停止哺乳。
【贮藏】
储存在30°C以下,密封保存。
温馨提示
本说明书整合了药品官方信息,旨在为您提供全面参考,不能替代专业医生的处方和指导。所有治疗决策(尤其是联合用药和复杂的剂量调整)必须由肿瘤科医生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后作出。